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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运龙律师,理学学士、法学学士,三级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和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法学会会员,芜湖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芜湖六安商会秘书长,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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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范本(戈运龙律师拟定)

租赁合同范本

                        ——(安徽戈运龙律师拟定)

 

  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标的
1、甲方同意将位于芜湖市              (以下简称租赁房屋)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乙双方同意按照现状交付,租赁房屋以实测面积为准。
2、乙方承诺将租赁房屋用于经营 餐饮、文化、服装.....      ,乙方经营的项目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经营用途,但可以提前九十(9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在经营相关用途范围内调整附属业务区域的经营范围。若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经营用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及任何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同意租赁房屋按照现状交付,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须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未征得甲方意擅自进行的装修改造,应立即停止并恢复施工前原貌,如不能恢复原貌应立即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乙方在物业外墙、外围施工的管(烟)道、门头店招须与外立面保持整体风格一致;在地面开挖施工的,应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全措施;施工后须将地面恢复至施工前原貌。
5、该租赁房屋的装修、布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装修、布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费用。如乙方擅自装修、布置或与确定的方案不一致的,甲方有权制止和要求整改,乙方应立即整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燃气改造、隔油池等工程改造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污水排放、排油烟等由此产生的政府环保单位验收由乙方负责验收通过,方可营业。
6、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在租赁房屋附近地下停车场投入使用后,免费向乙方提供机动车标准停车位,由甲方进行统一管理,超出部分按物业标准收取费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甲方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包括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原物业拆旧由乙方完成)。
2、甲方同意在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若届时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则以实际交付时期为准,租赁合同期限相应顺延),租赁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制作设施设备移交清单,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租赁合同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其中           日至            日为装修免租期。
3、免租期内仅免收租金,在免租期内发生的物业费、水费、电费、装修配合费、通讯费、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等费用由乙方据实承担。
第三条: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同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武汉名流幸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物业费:5//月。
2、合同期间,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可以银行转帐或现金,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同时向乙方提供合法租金发票,以便乙方按时入账。租金根据租赁房屋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
1          日至          日租金为人民币  /平方米/月; 
2          日至          日租金为人民币  /平方米/月; 
3          日至          日租金为人民币  /平方米/月; 
.......
3、租金支付方式:押一付六,先付后用 。每次提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期租金。
4、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次日起 3日内,同意向甲方支付首批 6 个月的租金,原签定承租意向书时,乙方缴纳的  1 个月租金(承租意向金)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逾期15日上述款项未支付,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于          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不能正常交付房屋,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租期顺延)。
2甲方享有合法出租权,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的相关材料。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转借、调换或改变用途,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监督乙方合法使用出租房的权利,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租赁房产所涉及的建筑主体、结构的维护保养。乙方应承担承租房产中附属设施及投资增设的设备设施等装修附属物正常的维护保养,并自行承担费用。
6、乙方在房屋交接后进场装修前,如发生房屋主体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有修缮义务。其他日常维修或因乙方装潢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自行维修,一切费用乙方自理。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自行负责承租房屋内的经营管理工作,自行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妥善使用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管理与监督。 
3、按照约定甲方将于          日前把房屋交付给乙方,届时乙方将进场装修,如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房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和租金,在装修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应事先向甲方提交详细的书面装修改造方案,确保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的改造和装修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不得毁损破坏租赁房屋和损害甲方权益,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全部损失。
乙方装修过程中应确保安全施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若出现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环保、工商、消防、市容、城管等部门的合法经营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造成的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的装修设计、消防设计等应根据该楼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既要保证自己验收通过,也要避免影响其他承租户的利益。
5、乙方在进场装修之前需提供给甲方整套的装修设计施工方案,经甲方工程部门确认同意后方可正式进场施工;室内消防装饰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由乙方自行负责取得。
6、如其他第三人在乙方的经营场所范围内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7、租赁期间,乙方的装修、设施安装及生产操作应符合安全规范,应确保房屋内的消防安全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否则,因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在租赁期间以发售会员卡或预收消费款等任何方式进行营销活动的,租赁期间及本合同终止之后所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乙方因经营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由此导致甲方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在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在指定区域内悬挂店招及广告位,具体设置位置双方协商后视情况而定。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内,若因广告及招牌等致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
10租赁期限内,乙方全权负责租赁房屋的安保工作,做好用电、防火和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以下风险,但不限于以下风险:乙方与乙方所聘用的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所产生之风险,
11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若同意将该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2、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若甲方对本项目物业进行大修时,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13、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14、甲方有权对所属物业进行抵押或产权转让,但要确保乙方的正常经营(直至合同期满)。否则,若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此经济损失。
第六条:优先购买权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租赁房屋出售给第三方(但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直至合同期满);如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将租赁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5 日内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租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处理
1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与甲方或物业公司结清本合同涉及的租金和各项费用,在本合同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7日内将其可移动或搬迁的全部财产和装置设备搬离租赁房屋,将租赁房屋及甲方原配置的设备、设施在能够正常运行的状态下完好的交还给甲方,如果有损坏(自然旧损除外),必须按照甲方原来的交付标准赔偿。
2、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除本合同有约定外,乙方投入装修、改造中附着于建筑物上的不可拆迁部分或如拆迁降低其使用价值的部分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损坏,且甲方不因此对乙方装修、改造及其投入进行任何补偿和赔偿。对于乙方投入装修、改造中的可移动或拆迁财产,乙方应当按期搬离,逾期未搬离的,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单方面对其进行任何处理,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进场装修前,须提供装修施工的设计图纸,明确进场装修时间与开业时间安排,如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乙方不能正常进场装修和开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收回租赁房屋,没收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撤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乙方不得擅自开门窗、扩建、改造房屋等,否则,在甲方发出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施工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所造成的相应损失。若乙方拒不按照甲方指定时间整改、恢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没收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并乙方按原样修复和赔偿甲方的损失。
3、因乙方对房屋保管不善,使用不当,致使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受损的,应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应赔偿甲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4、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除应如数补交拖欠租金、水电费费用外,逾期15日内的,每逾期一日,按拖欠租金、电费等费用总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收回租赁房屋,并没收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撤离;还应按照首期租金的标准补交免租期间的租金,并按照本条第5项承担违约责任。
5、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30万元整。
第九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因市政建设拆迁致使租赁房屋灭失,本合同自然终止。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条: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承租房屋后,应依法经营、主动搞好周边关系,不得干扰周边小区其他业主和居民的正常经营、生活,甲方积极协助。
2、乙方所用水、电采取单独计量,由乙方每月按实际用电量、用水量及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供水、供电单位交纳水、电费。因乙方不服从供水、供电管理或拖欠水电费而造成停水、停电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因项目整体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甲方原则上要求乙方使用中央空调,但考虑到酒吧业态的经营实际情况,同意乙方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自行安装空调系统,但安装方案要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3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的,如乙方逾期不交房,乙方已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损失及腾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在乙方占用房屋期间,乙方应按当期租金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租金。
4、甲、乙双方之间任何涉及本合同的事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方为有效,向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发出(租赁期限内如发生地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在通知发出后三日内即视为已送达。
5、本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向甲方结清相关费用,并将该承租房屋交还给甲方,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规定后 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6、本合同因期限届满终止或因故提前终止的,乙方与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武汉名流幸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也同时终止,甲方可援引物业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直接向乙方主张权利。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期: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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