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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运龙律师,理学学士、法学学士,三级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和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法学会会员,芜湖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芜湖六安商会秘书长,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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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走16年男子回家争房产

  离婚未果后,李某负气出走不知去向,后妻子提出离婚,法院作出缺席判决。然而在消失16年之后,李某突然现身,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六间房屋归其所有。目前,此案正在顺义法院审理中。

  李某诉称,他和王女士1982年登记结婚,婚前其父母留下老房四间。婚后他和妻子生下一双儿女,又盖新房四间。因感情不和,王女士于2008年起诉离婚,但他对起诉之事不知情,最终法院判决房屋归王女士使用、管理。李某认为,四间老房应归他所有,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应当分得两间。李某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30年前用毛笔书写的分家协议作为证据。

  王女士辩称,老房是李某父母在他们婚前建造,婚后所盖新房均为借款建造。李某曾在1999年起诉离婚,在法院驳回后离家出走,一直未归,故于2008年提出离婚。由于李某下落不明,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王女士说,照顾老人、孩子以及偿还盖房欠款全都由她承担。“李某父亲生前说过,还完欠款后房屋就归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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