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房屋征收部门、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确保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有序推进,我们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建房〔2011〕77号)文件和有关规定,制定了《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关于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关于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关于摇号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和《关于选(决、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五个示范文本,供各级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考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2、《关于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示范文本)
3、《关于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示范文本)
4、《关于摇号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示范文本)
5、《关于选(决、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示范文本)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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